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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勤工助学岗位工资报送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17 编辑: 浏览量::[]

由于勤工助学岗位工资报送为每月常规工作,我中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相关部门于每月1-10日自行申请报送上月工资。

注意事项:

1、各相关部门需在校网办事服务大厅的勤工助学界面进行网上申报并由我中心审批无误后,将导出的纸质工资表格一式两份进行签字盖章并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请于下月再进行补报。

2、各相关部门如只进行了网上申报而未交纸质表格,则视为当月未申报处理,请于下月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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