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网站
通知公告
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在2020届毕业生中开展“诚信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7 编辑: 浏览量::[]

为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健全诚信机制,提升大学生的道德素养,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感恩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我校大学生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

育长效机制,积极营造“诚实守信,自强不息”的校园氛围,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继续在2020届毕业生中开展“诚信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届普通本、专科毕业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情况。

2.热爱学校、热爱班级、热爱老师和同学;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学术诚信。

3.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4.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勤俭节约,奋发图强,克服困难,在毕业前积极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

三、评选数量

各学院推荐的“诚信学生”人数应不超过2020届毕业生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人数的50%。

四、评选办法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经班级推荐、学院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汇总,于6月5日前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上报的名单对照评选条件逐一审核确定。

五、评选时间

1.5月15日-5月25日为班级推荐阶段;

2.5月26日-5月31日为学院审核公示、上报阶段;

3.6月1日-6月15日为学校审核确定、表彰、张榜公布阶段。

六、表彰奖励

1.对于评选出来的 “诚信学生”,学校在校园网校务公开栏公布并发放“诚信学生”荣誉证书和给予物质奖励。

2.各学院在开展此项活动中要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实施到位,确保实效。对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学院,学校设立优秀组织奖并给与奖励。

七、其他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规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的最新要求如下: 提前还款前,借款人需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申请无需高校资助中心或开发银行审批。借款人每天均可提交提前还款申请,不同申请日期对应不同的还款日,具体为:1月—9月及12月,当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当月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次月20日;10月1日—15日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10月20日,10月16日—11月30日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12月20日。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疫情防控延迟开学期间特殊困难学生家用宽带免费提速和手机流量费用减免活动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