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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8 编辑: 浏览量::[]

为加强我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工作的管理,防范贷款风险,促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健康开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20〕46号)要求,以及《中原工学院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中工学〔2017〕30号)和《中原工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修订)》(中工学〔2017〕32号)精神,现就我校做好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毕业确认手续的办理

即日起至5月20日,各学院要有序组织、指导本学院2020届借款毕业学生(本专科及研究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要求学生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院要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对本学院借款毕业学生进行逐人联络,确保能和借款毕业学生保持有效沟通,确保每位借款毕业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按要求完成。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查找。

(1)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各学院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https://www.zxdk.cdb.com.cn),在“贷后管理”菜单“毕业确认”功能模块中导出“2020年未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名单”,并提醒学生及时办理毕业确认。

(2)生源地助学贷款

各学院根据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202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学生名单》(附件1)提醒学生及时办理毕业确认。

2.借款学生申请毕业确认。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3.变更信息确认。

(1)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各学院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在“贷后管理”菜单“毕业确认”功能模块中找到已经进行“毕业确认”申请的学生名单。在“学生管理”菜单“基本信息管理”功能模块中查看,如上述名单中学生的“学生状态”显示“已变更”,点击左下角“变更确认”,再次与学生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更新为最新,如为最新,点击“同意”,完成信息变更确认;如“学生状态”显示“正常”,表明借款学生没有在系统里更新个人信息,请与学生确认是否确实没有需要更新的个人信息。

(2)生源地助学贷款

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相关工作。

4.毕业确认审核。信息变更确认完成后,各学院要认真核对每一位借款毕业生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贷款信息等是否准确,如无误学院点击“毕业确认审核”,完成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审核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

在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合同到期日期、班级、贴息截止日期”有错误或者变更,请暂时不要进行审核,需填写《毕业确认变更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并通过工作邮件发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表格报送时间另行通知),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相关信息变更后再为相关学生办理网上毕业确认手续。生源地 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上述问题也请填写《毕业确认变更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并通过工作邮件发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书面毕业确认手续的办理

学生返校后,各学院需尽快组织借款毕业生认真填写《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院、校资助管理中心各一份,学院经办人系统导出并打印;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本人、校资助管理中心各一份,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系统导出发送至各学院打印),借款学生签字、按手印后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份,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借款学生在填写毕业确认表时,必须对表格中的项目逐一核对,已经还清全部本金的学生由学院在贷款系统中查询核实后可以不再进行书面毕业确认。

针对疫情期间个别学生无法返校做毕业确认的情况,各学院应采取给学生发送电子版毕业确认表,让学生打印填写毕业确认表之后(包括签字和按手印),在6月10日前把纸质版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寄回学院,学院、校资助管理中心各一份留存。

三、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和就学信息变更

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申请贷款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各学院要提醒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毕业学生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和就学信息变更手续。

1.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程序:首先,学生离校前可持考取证明、身份证原件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展期申请表并登记备案;如因疫情影响,学生无法到校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可以将证明文件电子档交至本学院由学院统一报送至校资助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不备案视为未验证不予办理后续手续),学院发送电子版展期申请表给相关学生。其次,2020年7月1日-9月15日期间在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中提出展期申请。最后,学生正式到录取学校报到后,由其学校在展期申请表上盖章(河南省内学校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省外学校由其招生处、研究生处、学生处盖章,视其管辖情况盖一个章即可)。考取当年的9月15日前,借款学生需将展期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送到(或寄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如学生继续升学且未结清贷款也未按时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毕业后应自负利息。

2.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部门,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四、做好还款政策宣传及诚信教育工作

1.要向借款毕业生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做好还款知识的宣传,讲解还款流程,并明确告知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的后果(不按时还本金或付利息,其个人信息均进入人行的“征信系统”,将会影响本人房贷、车贷、出国、信用卡办理等相关活动)。

2.要做好支付宝使用的宣传、教育工作,使每一个未还清贷款的学生掌握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偿还的操作程序、方法。

3.根据借款毕业生提前还款情况酌情上报一到两名“自立自强”的学生典型事迹材料,典型事迹材料与毕业生教育总结的文字及图片资料电子档请于6月30日前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做好毕业生提前还款工作

各学院要结合“诚信学生” 评选活动工作的开展,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办法,教育、引导、鼓励和帮助有还款能力的学生在6月20日前提前还本,做好毕业生的提前还款工作。

六、有关要求

1.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每个学生需留下三个联系电话,学生留下的毕业后联系电话须一个一个验证核实,保证学生毕业以后可以保持通信畅通,以确保还本或付息时可以联系到学生本人,5月25日前各学院须将核实情况登记到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系统中,登记路径为:贷后管理---毕业确认---登记联系记录。

2.毕业确认工作是确保借款学生毕业后联系畅通的重要保障,是有效开展贷后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确认工作,务必覆盖所有毕业离校借款学生,在毕业确认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取得联系。

附件:

1.202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学生名单

2.毕业确认变更信息汇总表

3.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参考资料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在2020届毕业生中开展“诚信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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